A.期間核查的目的是在兩次檢定(或校準)之間的時間間隔期內(nèi)保持測量儀器檢定(或校準)狀態(tài)的可信度
B.期間核查的對象包括計量標準、輔助或配套設備及標準物質等
C.期間核查不是縮短檢定(或校準)周期的另一次檢定(或校準)。但是,如果通過足夠多個周期的核查數(shù)據(jù)證明某臺測量儀器的測量結果始終受控,可以適當延長該測量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
D.期間核查不能代替檢定(或校準)。通過檢定(或校準),可以使測量儀器獲得儀器量值的溯源性,而期間核查只是考核測量儀器的計量特性有無明顯變化,不具有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