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在審查某企業(yè)上年度“應付股利”明細賬時,發(fā)現(xiàn)應付股利中應付內部職工利潤16萬元,應付國家利潤64萬元。審計人員懷疑其存在利潤分配比例不一致的問題,故決定作進一步審查。
審計人員查閱實收資本明細賬,得知該企業(yè)實收資本共計300萬元,其中國家投資270萬元,占90%;內部職工投資30萬元,占10%。審汁人員又查閱上年利潤分配表,得知該企業(yè)可向投資者分配利潤80萬元。
美豐公司為了增加產品品種,增強市場競爭力,2003年5月份用長期借款192 000元購置了一臺新設備,計劃3個月內結束安裝調試并投入生產。預計每月增加產值40 000元,產值利潤率為20%,每月增加利潤8 000元,兩年后還清借款。該項設備于2003年10月份完工投產,審計人員于2004年1月份對該公司長期借款進行審計,得到以下資料:
(1)10月份,增加產值20 000元,增加銷售收入14 000元,增加利潤3 400元;
(2)11月份,增加產值30 000元,增加銷售收入24 000元,增加利潤5 300元;
(3)12月份,增加產值40 000元,增加銷售收入30 000元,增加利潤6 400元;
3個月共計增加產值90 000元,增加銷售收入68 000元,增加利潤15 100元。
該公司2003年計劃利潤為560 000元,實際完成619 000元。12月份用利潤歸還長期借款18 000元,支付利息5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