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必設置污油水艙; B、不必配置排油監(jiān)控系統(tǒng); C、不必配置油水界面探測儀; D、應將其貨物殘余物留存船上連同所有污染的洗艙水排入接受設備,不得排放入海;
A、無需設置一臺備用給水泵。 B、500總噸及以上船舶應設一臺便于安裝和連接的備用給水泵。 C、重要用途的輔助鍋爐或供重油和貨油加熱用蒸汽的輔助鍋爐應設一臺便于安裝和連接的備用給水泵,但500總噸以下船舶可免設。 D、蒸發(fā)量大于5T/H需設一臺備用給水泵。
A.油水分離器產(chǎn)品執(zhí)行標準不對,應為MEPC107(49)標準。 B.排放接頭有誤,應采用外徑215的污油標準排放接頭。 C.污油水艙容積不夠,應不小于載油容量的3% D.未裝設排油監(jiān)控系統(tǒng)和油水界面控測器時,應在證書中寫明免除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