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按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對于該項投資不需要追溯調整
B.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按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在此基礎上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C.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大于按照相應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部分應是作為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D.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按照相應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部分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