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債權人減少財產的行為; 2)其行為有害債權; 3)債務人行為已財產為標的; 4)其行為在債權成立后所為。
1)無因管理是為他人管理事物; 2)沒有法定約定的義務; 3)無因管理有為他人管理事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