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陳清與李秀英系夫妻,生有三個女兒:陳甲、陳乙、陳丙,李秀英早年去世。1990年陳甲、陳乙先后結婚離開陳家,只有小女兒隨父生活,陳甲、陳乙在節(jié)假日也常來看望父親。1995年陳清因患癌癥,經手術治療出院后,一直由小女兒陳丙照看。1996年陳清自書遺囑將其所有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由陳丙繼承并作了公證。1998年6月12日陳清去世,料理完喪事后,三個女兒為遺產分割發(fā)生糾紛。經查,陳清的遺產包括:一套三居住房,銀行存款及現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價值30000元。陳清的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的有效條件哪些?
答案:
遺囑形式和內容合法,并無不妥,體現了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故合法有效。遺囑的有效條件:
(1)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