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當事人在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基本條款之后,認為還需要將一些沒有被基本條款包括的權利義務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的內容。
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或身體健康。
指保險標的的價值,對財產保險而言,保險價值是確定保險金額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