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關注類 B.次級類 C.可疑類 D.損失類
A.出質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質權人在質權存續(xù)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C.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出質人與質權人沒有背書記載“質押”字樣,以票據出質對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以存款單出質的,簽發(fā)銀行核押后又受理掛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A.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fā)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B.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建筑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C.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D.以企業(yè)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