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種至少使用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從一個國家的收貨地運到另一國家的交貨地,包括整個運輸過程在內的運輸單據。
提單背面僅僅印制了運輸契約的某些重要條款,或根本就不列出運輸契約條款的提單。
即貨物單據化,以貨物單據代表貨物所有權,從而只處理貨運單據而不管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