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服處罰決定申請復議的,申請期限為知道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 B、直接起訴的,提起訴訟的期限為知道處罰決定之日起一個月內 C、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的,申請復議和提起訴訟的期限均為知道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 D、對復議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的,應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
A、辯護人自己毀滅、偽造證據(jù) B、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jù) C、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造證言或者作偽證 D、明知并隱瞞被告人的犯罪事實
A、證人 B、辯護人 C、鑒定人 D、翻譯人員